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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

单位:档案馆(校史办公室) 2014年05月30日 09:26 浏览: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高度重视档案信息资源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档案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活动的真实记录,是社会各界察往知来的原始凭证,是国家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是党和国家对档案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是档案事业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档案事业在新时期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
(二)进一步增强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多年来,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但是面对国家各项事业对档案信息需求的日益迫切和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新形势,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不足;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手段和方法比较落后;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特别是数字档案信息在收集、传输、发布、提供利用过程中的保存、保密、保真等安全保障工作水平还不高。各级档案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建设管理能力和开发利用水平。
二、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三)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家信息化建设和档案事业发展的要求,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把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纳入国家信息化建设体系,以档案信息资源管理为基础,以档案信息资源高度共享为目标,加快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步伐,促进档案事业在新时期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四)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根据统筹协调、需求导向、创新开放、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保障安全、公开信息与保守秘密、开发利用与规范管理、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的关系,因地制宜,分步推进,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协调发展。
(五)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关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大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力度,全面整合各类档案信息资源,促进档案信息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高、结构优化;加强多形式多层次共享平台建设,推进服务机制创新,促进公开档案信息资源广泛利用和深度开发,推进控制使用档案信息资源在规定范围内合理使用;加强档案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为开放历史档案以及政府公开信息和现行文件的利用提供便利条件;进一步优化保障环境,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全面提升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三、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管理
(六)丰富和优化馆(室)藏。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室要努力提高档案整理质量,依法按期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各级国家档案馆要根据国家档案归属和流向有关规定,依法定期接收进馆范围的档案,不断丰富馆藏。要形成定期对馆藏结构进行科学分析和规划的制度,根据历史和现实需要规划档案收集范围,加强对各类有参考和凭证价值档案的收集,有重点、有计划地征集散失在境内外的珍贵档案,注意征集接收具有地方特色和部门特色、反映城乡变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档案信息,优化馆藏档案结构。要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馆藏档案进行加工整理工作。做好满30年档案的划控解密及鉴定工作,建立和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不同类型档案信息资源的功能。
(七)建立健全政府公开信息收集制度。各级国家档案馆要主动与同级政府机关联系,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建立以已公开现行文件为核心的政府公开信息收集制度和送交机制,明确政府公开信息送交的范围、内容、时间、渠道、形式、格式和手续,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送交档案馆。
(八)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接收工作。各机关档案部门要根据《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电子文件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已产生电子公文的各级机关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电子公文归档制度,并按照《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逐步实现电子公文实时归档。尽快启动中央、国家机关向中央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试点工作,在部分地区选择国家档案馆开展网络环境下接收电子档案试点工作。组织力量深入研究电子档案形成规律和电子档案保存、保密、保真的技术方法和手段,使电子档案得到科学保管和有效利用。组织力量研究开发并推广应用文档一体化的,具有接收、管理、整合、发布等功能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进行政府公开信息的网上数据传输、信息集聚和档案发布。
(九)推进各级基础档案信息资源库建设。本着“利用优先、分步实施”的原则,有序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进程。优先完成文件级机读目录数据采集任务,逐步推进全文信息采集。加强档案部门内部局域网建设,开发和应用统一规范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馆藏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和利用平台。以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为核心,建设集中统一管理的国家革命历史档案资料、明清档案资料和民国档案资料信息资源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档案馆为依托,分别建立本区域范围的档案信息资源库,构建统一管理、分级共享的区域档案信息中心。逐步在全国建立起区域性、多层次、分布式、规范化的各类档案数据库群,并通过各类信息网络平台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加强规范化建设,统一数据格式和管理系统,确保信息交换通畅和便于共享。
(十)加强濒危珍贵档案抢救。抓紧对国家档案馆馆藏濒危珍贵档案的调查和抢救,完善中国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制度。选择具有国际文化价值的档案文献推荐申报《世界记忆名录》,确保珍贵档案文献得到切实抢救和利用。
四、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利用
(十一)不断充实档案信息服务的内容。国家档案馆要加大依法开放档案力度,完善开放制度,定期公布档案;积极开展以已公开现行文件为核心的政府公开信息利用工作。丰富利用方式,简化利用手续,扩展服务范围,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为公众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十二)充分利用网络提供利用服务。加强档案网站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为社会公众提供已公开档案信息、已公开现行文件及其他政府公开信息服务。国家档案局建设“中国档案信息网”,链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网站,并以此为主干逐步形成全国性、分布式、互联互通的公开档案信息发布平台和查询利用系统。各级国家档案馆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档案网站,开办档案信息查询利用窗口,提供档案网上检索利用,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和全文信息,主动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档案信息的社会共享。
(十三)构建政府内部档案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利用各级党政网,构建为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有关部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的平台。促进依法暂不开放的档案信息资源在政府内部的共享使用。以行政职能为依据,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建立党政机关非公开档案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和平台。
(十四)加强利用场所和设施建设。加强各级国家档案馆利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公共阅览场所,配备检索查询工具,确保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开设展览厅(室),举办档案陈列展览,对公众进行教育。档案馆的开放档案阅览、陈列展览和政府公开信息利用场所,要设在交通便利、面向公众的区域,为公众查阅档案和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提供充分便利。
五、深化档案信息资源开发
(十五)推进档案信息产品专题开发和加工。着眼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充分利用规范化、可共享的数字档案资源,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专题,开展档案信息的深度加工和专题编研工作,建立一批直接服务大局的重要专题数据库,不断为社会提供优质的精神文化产品。
(十六)加强企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推进企业档案信息化,建立并逐步完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密切配合生产、经营、管理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深度开发,为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服务。
(十七)重视档案信息增值服务工作。加大对档案信息内容的研究和开发力度,把档案信息内容转变为档案信息知识。一方面充分利用各级档案部门现有的编研人才,一方面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对已公布档案信息内容进行研究和开发,努力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
(十八)促进档案信息服务业的形成。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对于已公开而又存在广泛社会需求的档案信息资源,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市场手段,对档案信息内容进行加工和开发,形成档案信息加工业、档案信息咨询服务业等产业,增加社会就业,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档案信息服务社会化,以此建立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长效发展机制。
六、优化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保障环境
(十九)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规划。加强领导,强化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制订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各级地方政府信息化规划。
(二十)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科学研究,严格执行相关业务规章和技术规范,按照国家档案局制定发布的各项技术标准开展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归档、数据库建设和档案网站管理等工作,确保数字档案资源格式统一、数据规范、长期可读、便于共享,把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二十一)加强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提高信息化条件下档案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正确处理新形势下档案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建立健全档案数字化、网站运行、数据库管理等各项工作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保证数字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安全、可靠。建立档案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机制。注意保护档案信息及信息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国家利益,保护个人隐私。
(二十二)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对新形势下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公众宣传和展示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档案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十三)加大专门人才培养力度。把新形势下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相关内容纳入档案专业教学计划,积极开展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知识与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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