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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保管期限

单位:档案馆(校史办公室) 2012年03月30日 16:29 浏览:

1、上级关于团的工作文件;(长期)

2、本校团代会文件(通知、名单、工作报告、决议、选举结果、领导讲话、大会发言和大会通过的文件);(永久)

3、本校学代会文件(通知、名单、工作报告、决议、选举结果、领导讲话、大会发言和大会通过的文件);(永久)

4、团委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及规章制度;(永久)

5、团委工作典型调查材料、优秀团员的材料;(长期)

6、表彰和奖励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的材料;(长期)

7、处分团员的材料及复查材料;(长期)

8、批准入团、离团材料及名单;(长期)

9、团干部名单、团员名单;(长期)

10、团委会议记录;(长期)

11、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学生会文件材料;(长期)

12、本校学生组织参与的各种学会、社团的有关材料(包括录音、录像、照片、ppt等);(长期)

13、团委牵头进行的重大活动的有关材料;(长期)

14、社团活动、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有关材料(包括录音、录像、照片、ppt等);(长期)

15、研究生会的有关材料;(长期)

16、团员、团组织统计年报;(永久)

17、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实物和声像材料;(永久或长期)

备注:反映归档内容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材料同时归档

上一条: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保管期限下一条:工会、妇委会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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