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门类:经济学
专业代码:020101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扎实的经济学专业基础知识、跨学科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现代经济学的基本方法,熟悉中国经济运行与改革实践,关心社会问题和国际发展,能够运用本专业的研究方法开展调查和研究,并能分析和解决本专业或相关领域复杂问题,具有反思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复合型拔尖人才。毕业生可胜任涉外经济管理部门、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国际研究咨询机构和社会组织等领域的经济研究、分析、预测和综合经济管理等工作。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一)知识要求
1.能够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基础,掌握经济运行规律和经济指标的内在联系,理解经济理论的内涵、发展演进、学派差异及争论重点。熟悉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了解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和惯例。
2.了解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并且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数据库进行文献检索、数据处理、模型设计、研究分析和论文写作。
3.熟悉经济学理论运用的市场环境、政策依据和政策效果,了解经济学理论发展前沿和实践发展现状;具有宽广的跨学科知识,了解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和惯例。
(二)能力要求
1.具有感触经济现象和社会问题的经济学逻辑思维能力,具备运用经济学知识和经济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复杂问题的能力。
2.具有利用创造性思维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批判精神和反思意识;能够运用本学科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组织开展调查和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
3.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协调和管理能力,能够运用准确规范的语言文字、逻辑清晰的表达,具有一定的宣传和传播力;具有自主学习、独立思考,不断接受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的能力。
4.具有比较完善的数学知识和良好的数学基础,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和网上办公系统,并能运用经济统计软件和相关模型对经济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5. 熟练掌握外语,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关注本专业领域的全球重大问题,具有开展涉外经济工作的能力。
6. 经济学类专业人才所从事的理论研究与实际业务工作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和综合性,具备运用跨学科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素质要求
1.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职业素养、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并具有持续的进取精神、创新意识。
2.具有较高的文化品味和审美情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关心社会问题和国家发展,能够承担社会重任。
3.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注重人文关怀,具有完整的知识结构、良好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
二、专业培养特色
经济学(创新实验班)实施精品教育,致力于培育拔尖人才。注重培养学生创造性,强调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重视教学改革,注重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引导学生关注经济热点,帮助学生形成“立足国内、面向世界”的研究视野;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深入社会、关心国计民生,提升分析现实问题能力;关注学生的长远发展和发展潜力,强化现代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与工具、数学基础和外语的教学,培养具有到一流大学继续深造攻读硕博的能力。通过本科阶段的学习,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扎实的理论基础、突出的发展潜质、全面的综合素质的经济学研究人才。
三、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核心课程:微积分、线性代数、政治经济学、《资本论》选读、当代中国经济、经济史、经济思想史、微观经济学原理、宏观经济学原理、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等。
四、修业年限
本科基本修业年限为 4 年。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实行 3-6 年弹性学制,学生可提前 1 年或延长2 年毕业。
五、毕业学分标准
本专业要求学生修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总学分155学分和各模块应修学分,方准毕业,其中:
1.通识教育课程 64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 44学分,通识选修课20学分且需修满每个模块要求的最低学分。
2.专业教育课程 64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25学分,专业必修课程18学分,专业选修课需最低选修21学分。
3.独立实践课程27学分,其中,实践必修21学分,专业实践选修课需最低选修3学分,创新创业实践选修课3学分。
六、学位授予
按要求完成学业,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七、课程体系及学分学时分配
课程按内容分为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专业教育课程模块和独立实践课程模块。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实践必修课,选修课包括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选修课。总学分155分,其中必修课108分,占总学分的 70%;选修课47分,占总学分的30%;实践教学39分,占总学分的25.2%。
课程体系框架及学分学时统计表
课程类别 |
课 程 总 学 分 |
课 程 总 学 时 |
学时 类型 |
学期、周数、周学时分配 |
理 论 |
实 践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14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通识课 |
通识必修课 |
44 |
790 |
722 |
68 |
11 |
19 |
11 |
3 |
|
|
|
|
通识选修课 |
20 |
340 |
340 |
|
|
|
|
|
|
|
|
|
小计 |
64 |
1130 |
1062 |
68 |
|
|
|
|
|
|
|
|
专业课 |
专业基础课 |
25 |
404 |
351 |
53 |
7 |
6 |
6 |
3 |
3 |
|
|
|
专业必修课 |
18 |
306 |
300 |
6 |
|
|
6 |
6 |
3 |
3 |
|
|
专业选修课 |
21 |
357 |
293 |
64 |
|
|
|
|
|
|
|
|
小计 |
64 |
1067 |
944 |
123 |
|
|
|
|
|
|
|
|
独立 实践课 |
实践必修 |
21 |
79 |
|
79 |
2 |
|
|
|
1 |
2 |
|
|
专业实践选修 |
3 |
51 |
|
51 |
|
|
|
|
|
|
|
|
创新创业实践选修 |
3 |
|
|
|
|
|
|
|
|
|
|
|
合 计 |
155 |
2327 |
2006 |
321 |
|
|
|
|
|
|
|
|
实践教学学分分配及比例
课内实践学分 |
独立实践课学分 |
实践学分合计 |
占总学分的比例 |
10.24 |
27 |
37.24 |
24.03% |
课内实践学分=通识课课内实践学分+专业课课内实践学分
八、教学计划进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