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门类 法学 专业代码030101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追求社会正义,忠于法律,遵守法律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和法律实务技能,了解财经理论和国家财经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宽口径、创新型的高素质法律应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要求本专业学生掌握法学基本原理与方法,具有系统的法律科学知识,具备以法律思维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同时要求学生培养良好的人文素养,兼具初步的财经领域的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理论抽象水平,最终拥有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综合能力和初步的教学及科研能力。
通过系统的学习和训练,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知识和技能:
1.掌握法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掌握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从事现代法律职业所必须具备的经济、管理和人文等基本知识;
2.熟悉我国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了解法学学科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
3.具有较高的理论抽象水平、熟练的法律技能,以及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4.掌握法律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能流畅、严密和系统地表述自己的思想,初步具备法学科研和教学能力;
5.流畅使用汉语普通话,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熟练运用计算机。
三、课程设置
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包括通识选修课、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
课程按内容分为通识课(包括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专业任选课)三级课程平台,实践教学课程作为整个课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于学生培养的全过程。
(一)通识课程(60学分)
1.通识必修课程(42学分)
通识必修课指教育部或学校规定的,原则上各专业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外语、大学语文、大学生诚信教育概论、计算机基础课程、体育等。
2.通识选修课程(18学分)
通识选修课程是为提高大学生在自我认知、价值判断、思维创新、审美体验、科学精神、生命关怀、社会责任、国际视野、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的课程,旨在引导学生涉猎不同学科领域、学习不同学科的思想与方法,并在专业学习、职业规划、目标定位、人生价值等方面深入思考。
通识选修课下设特色课程、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和语言文化等课程模块,学生需修满每个模块要求的最低学分。由学生根据兴趣自主决定选修课程,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实现“宽口径”的人才培养。
学生选修与本专业开设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重复或相近的课程,不计入通识选修课程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41学分)
学科基础课是指某一学科门类中各专业学生均应修读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是按学科门类设置的专业基础课,在学科门类中打通,以体现宽口径、厚基础的要求。
(三)专业课程(45学分)
1.专业必修课(25学分)
专业必修课是指该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理论课,帮助学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学会在更深入的专门知识领域内进行理论分析和技术应用的能力。
2.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最低修读10学分)
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是指根据各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并体现经济法和商法特色而设置的专业课程,供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未来发展需要选择方向进行修读。学生应在本模块内选定不不少于规定学分的课程。
3.专业任选课(最低修读10学分)
专业任选课是根据各专业学科属性设置的拓展性专业课程,主要目的是为了拓展学生知识面,改善学生知识结构,增强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培养学生研究创新能力,包含专业前沿知识讲座、学术研究方法、专业理论动态等课程,体现本专业前沿知识和专业课程特色。
(四)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课程(21学分)
1.基础实践(5学分)
(1)军政训练:新生入学后,集中进行为期不少于两周的军事理论学习和军事技能训练。军政训练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军事理论知识,学会军事操练的基本方法,使学生体验军队生活,培养其良好的纪律性和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军政训练完成经考核鉴定合格,记1学分,不记入学生成绩绩点。
(2)劳动实践:学生第二学年期间须参加1次由学校安排的劳动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参加生产或公益劳动,以培养学生基本的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为期1周,活动完成由学生所在实践单位就学生的劳动态度、出勤情况给出综合评定,经鉴定合格,计1学分,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3)读书活动:学生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须完成“读书活动”,并撰写读书心得。学生可在推荐书目中自由选择自己最喜欢的著作进行阅读。在阅读过程中,应做好读书笔记,并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读书心得,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12月底和第二学期的5月底,分别将当学期的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指导教师进行成绩评阅。每学年计0.5学分,共计1学分,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4)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该课程为必修课程,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帮助,计2学分。
2.专业实践(10学分)
(1)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是指各专业单独设立的专业实验课,包括专业综合实验、学科综合实验和跨学科综合实验,鼓励开设研究性实验课程,本环节开设旨在增强学生的实践创新和动手操作能力。法学专业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为模拟法庭,计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