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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中心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09-14

根据高等学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规定,结合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1、单价低于500元的低值易耗品,应由各实验室建账,设专人保管。

2、低值易耗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等要做到账、物相符,并要做到定位存放。

3、新进低值易耗品应做到及时入账。

4、各实验室用的低值易耗品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中心主任同意,并填写“外借低值易耗品登记本”。借出设备应按期归还。

5、低值易耗品如有损坏、丢失要写出报告,说明原因、过程,分清责任。因违章造成的损坏、丢失,则应按有关制度进行赔偿。

6、建立各种低值品(包括磁盘、光盘、硒鼓、墨盒、各类打印纸等)购置和领用账册,按规定认真填写,每学期进行一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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