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教40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简称“新时代高教40条”)等文件,决定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
“新时代高教40条”指出,办好我国高校,办出世界一流大学,人才培养是本,本科教育是根。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必须坚持“以本为本”,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培养大批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进入新时代以来,高等教育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高校办学更加聚焦人才培养,立德树人成效显著。但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还不够巩固,一些学校领导精力、教师精力、学生精力、资源投入仍不到位,教育理念仍相对滞后,评价标准和政策机制导向仍不够聚焦。“新时代高教40条”要求,高校必须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发展新需求和世界高等教育发展新趋势,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把本科教育放在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教育教学的基础地位、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前沿地位,振兴本科教育,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新时代高教40条”提出,经过5年努力,“四个回归”全面落实,初步形成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建成一批立德树人标杆学校,建设一批一流本科专业点,引领带动高校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全面提升,学生学习成效和教师育人能力显著增强;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健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高等学校质量督导评估制度更加完善,大学质量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形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高水平本科教育,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新时代高教40条”要求,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高水平本科教育全过程,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德才兼修,提升思政工作质量,强化课程思政和专业思政;围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深化教学改革,改革教学管理制度,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强化管理服务育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学能力,充分发挥教材育人功能,改革评价体系;大力推进一流专业建设,实施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动态调整专业结构,优化区域专业布局;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重塑教育教学形态,大力推进慕课和虚拟仿真实验建设,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构建全方位全过程深融合的协同育人新机制,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实践育人平台建设,强化科教协同育人,深化国际合作育人,深化协同育人重点领域改革;加强大学质量文化建设,完善质量评价保障体系,强化高校质量保障主体意识,强化质量督导评估,发挥专家组织和社会机构在质量评价中的作用;切实做好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高校主体责任,加强地方统筹,强化支持保障,注重总结宣传。
同时,为实施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教育部与相关部门还印发了《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农科教结合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提高高校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能力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等文件,对文、理、工、农、医、教等领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做出具体安排,明确了“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在系列卓越拔尖人才教育培养计划1.0的基础上,通过拓围、增量、提质、创新,扩大了各个计划的实施范围,增强了各项改革举措的力度,提升了改革发展的质量内涵。
(《中国教育报》2018年10月18日)
二、教育部高教司负责人解读“新时代高教40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简称“新时代高教40条”)等文件,决定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
“新时代高教40条”等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总体思路有哪些?有哪些近期和远景目标?主要内容和举措是什么?10月17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坚持“以本为本”,全面推进“四个回归”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高校要坚持立德树人,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本科教育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占据基础地位。
“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必须坚持‘以本为本’,全面推进‘四个回归’。”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表示,坚定不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教育部印发了“新时代高教40条”等文件,决定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介绍,“新时代高教40条”和“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的总体思路有4个方面:
一是服务需求,坚持以本为本。紧紧围绕新时代国家经
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特别是对本科教育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顺应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发展的背景、定位、功能、结构、格局的变化,建设高水平本科,做强一流专业,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是问题导向,推进“四个回归”。针对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还不够巩固,一些学校领导精力、教师精力、学生精力、资源投入仍不到位,教育理念仍相对滞后,评价标准和政策机制导向仍不够聚焦等突出问题,以“四个回归”为基本遵循,提出实用管用的改革思路和具体举措。
三是示范引领,突出率先领跑。以“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为重要抓手,加强新工科建设,推动医学、农林、文科教育创新发展,引领带动各类专业提高建设水平,强化分类指导、特色发展,建成一批一流专业,形成全局性改革成果。
四是传承创新,注重衔接协调。认真总结近年来改革发展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凝聚共识,创新政策举措。注重做好“新时代高教40条”等文件与“奋进之笔”总体方案、“十三五规划”等的有机衔接,与“双一流”建设、思政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等的协调推进。
构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卓越拔尖人才培养体系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介绍,“新时代高教40条”包括10个方面40条,可分为四大部分。一是重要意义和形势要求,包括第1、2条。阐述了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重要意义和新的形势要求。二是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包括第3、4、5条。明确提出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指导思想,确立了未来5年的阶段性目标和到2035年的总体目标,提出实施的五项基本原则。三是主要任务,包括第6至35条。分别从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高水平本科教育全过程、围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大力推进一流专业建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构建全方位全过程深度融合的协同育人新机制、加强大学质量文化建设等7个方面,明确了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的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四是加强组织实施,包括第36至40条。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部门统筹、强化支持保障、注重总结宣传等5个方面明确了工作要求。
同时,一并印发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等7个文件,是对文、理、工、农、医、教等领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做出的具体安排,明确了“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旨在构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卓越拔尖人才培养体系,在系列卓越拔尖人才教育培养计划1.0的基础上,通过拓围、增量、提质、创新,扩大了各个计划的实施范围,增强了各项改革举措的力度,提升了改革发展的质量内涵,探索出一套人才培养的中国模式、中国方案和中国标准。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打出改革“组合拳”
“新时代高教40条”针对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的重点
难点问题,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为牵引,提出系列创新举措,打出改革“组合拳”。该负责人介绍,重点包括以下8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全面加强课程和专业思政建设,强化每位教师立德树人意识,把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每门课程,建设一批思政教育效果显著的精品专业课程,打造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选树一批课程思政优秀教师,推动形成专业课教学与思政课教学紧密结合、同向同行的育人格局。
二是促进学生刻苦学习。完善学分制,探索实行荣誉学位,推进辅修专业制度改革,加强学习过程管理,严格过程考核,改革考试形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增强创业就业能力。
三是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围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提高教书育人能力,明确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加强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全面开展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强调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施行本科教学工作考评一票否决制。
四是打造一流本科专业。以建设面向未来、适应需求、引领发展、理念先进、保障有力的一流专业为目标,提出建设1万个国家级一流专业点和1万个省级一流专业点。强调“双一流”高校要率先建成一流专业。提出主动布局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养老护理、儿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民
生急需相关学科专业。
五是推进慕课建、用、学、管。围绕建设高水平的中国慕课,提出建设1万门国家级和1万门省级一流线上线下精品课程。推动建立高校之间慕课学分认定制度,将优质教学资源引入中西部地区,提升高校教学水平,促进教育公平。
六是深化协同育人机制。加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实践平台建设,强化科教协同,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实施工科教师与行业人才双向交流“十万计划”,建设400个左右“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部委省共建医学院和附属医院,深化部校共建百所新闻学院,健全法学院校和法治实务部门双向交流机制等。
七是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强调把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作为一流大学建设的首要指标,提出落实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范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合格评估,开展保合格、上水平、追卓压实责任。
(《中国教育报》2018年10月18日)
三、科技部等部门联手专项清理“四唯”现象
长期以来,“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四唯”现象在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院士评选等科研活动中盛行,饱受诟病。10月23日,科技部网站发布《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科院 工程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科研院所开展专项清理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各部门圈定了自己的行动重点。科技部将重点清理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基地建设、机构评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以及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人员绩效考核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教育部将重点清理学科评估、“双一流”建设、基地建设、成果奖励、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指导和督促所属高校清理内部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重点清理人才项目、职称评审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中科院将重点清理院士增选、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院所评估、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指导和督促所属科研院所清理内部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工程院将重点清理院士增选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此外,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重点清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中国科协将重点清理院士推荐、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行业主管部门将重点清理机构评估、人才项目和人员考核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除了清理范围外,通知还确定了“四唯”现象的清理方向:其一,对部门和单位政策文件中涉及“四唯”的规定进行修改;对本部门和单位牵头执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涉及“四唯”的规定,提出修改建议。其二,对各类考核评价条件和指标中涉及“四唯”的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手册、评审细则等。其三,对有关管理信息系统和工作表格中涉及“四唯”的内容进行修改。
据悉,此次专项清理,各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权,自行开展清理,形成整改报告,于11月12日前报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五部门将对各部门、各单位清理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梳理总结,确保落实见效。
(《中国教育报》2018年10月25日)
四、教育部设高校思政工作专项资金
教育部近日发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设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资金将用于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使用方向包括面向全国高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项活动,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等。9月12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财务司负责人就《暂行办法》制订情况接受了记者采访。
资金用途:开展高校思政宣传、研讨、培训等活动
根据《暂行办法》,思政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列入教育部部门预算。思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职责由教育部、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承担。
教育部负责制定思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专项资金具体分配方案,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依托单位是思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项目负责人是思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财务司负责人介绍,资金将用于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使用方向包括:面向全国高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项活动,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具有全国影响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模范、优秀典型的培育选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的国家级示范培训;凝练推广高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积极健康校园文化的优秀经验和做法;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鼓励生产、创新、推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作品、成果,建设相关网络育人平台和载体;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等。
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暂行办法》规定,思政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项目依托单位应当将思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财务司负责人表示,思政专项资金分为研究项目资金、非研究项目资金和管理资金。资金支出管理方面,思政专项资金实行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和绩效奖励制度。
上述负责人表示,研究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主要用于补偿所在单位的间接成本耗费和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间接费用按照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提取比例最高达到30%。
为了管理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教育部要求项目申请单位加强预算、决算把控,项目资金实行一次核定、分年度拨付办法下达。教育部在开展项目预算评审时,对项目申请单位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同时将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推动落实: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
为推动《暂行办法》各项规定得到准确理解和全面落实,上述负责人表示,后续将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等工作。如对《暂行办法》进行系统全面解读,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开辟专栏,及时发布资金管理的政策文件、信息动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尽快启动各层次培训工作,确保广大思政工作者和财务管理人员尽快熟悉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
教育部将适时部署,对相关单位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管理权限落实、内部管理办法制定、内控机制建设、绩效目标达成、相关事项公开等情况开展督察,研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中国教育报》2018年9月12日)
五、教育部制定“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
为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加强新时代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教育部党组日前制定《“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
《办法》指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高校高层次人
才队伍建设的引领性工程,是吸引集聚德才兼备、矢志爱国奉献、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的重要举措,是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协同推进,统筹实施。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遵循强化政治引领、突出立德树人、服务国家战略、坚持创新导向、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向改革倾斜、向一流倾斜、向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向青年倾斜、向哲学社会科学倾斜,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发挥育才引才用才标杆作用,为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建设教育强国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行岗位聘任制,支持高校设置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特聘教授、青年学者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讲座教授项目面向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实施,中西部、东北地区的范围参照《中西部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执行。
教育部将组织专家,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突出“高精尖缺”需求,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编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岗位指南,作为岗位设置、选才用才的重要指引和依据。
长江学者岗位设置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导向,与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相结合,重点支持在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国家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特色优势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等设立岗位。加大向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力度,支持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经济发展与资源禀赋、特色优势学科等设立岗位。每年聘任特聘教授150名左右,聘期为5年;讲座教授50名左右,聘期为3年;青年学者300名左右,聘期为3年。
教育部授予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长江学者”称号,授予青年学者“青年长江学者”称号,在聘期内享受奖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支持。特聘教授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讲座教授奖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万元,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青年学者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
《办法》要求,高校要完善支持政策,按照聘任合同,落实研究生招生指标、科研经费、办公实验用房等具体配套支持措施,为受聘专家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要积极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支持受聘专家组建创新团队,充分发挥受聘专家的示范引领作用。
特聘教授实行中期履职报告和聘期考核制度,讲座教授、青年学者实行聘期考核制度。高校依据聘任合同对受聘专家实行聘期管理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育部。教育部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督促高校严格规范实施考核。《办法》特别强调,将建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退出机制,依据不同情形分别处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的,将被强制退出。
(《中国教育报》2018年9月22日)
六、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连续6年超4%
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近日发布了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公告显示,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42562.01亿元,比上年的38888.39亿元增长9.45%。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34207.75亿元,比上年的31396.25亿元增长8.95%,占GDP比例为4.14%。这是自2012年首次超过4%以来连续六年保持在4%以上,4%成果进一步巩固。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330.03亿元的比例为14.71%,比上年的14.75%降低了0.04个百分点。
根据统计公告,2017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分别为10199.12元、14641.15元、13768.92元、13272.66元、20298.63元,增幅分别为:6.71%、9.13%、11.80%、8.55%、8.27%。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分别为2732.07元、3792.53元、3395.59元、4908.30元、8506.02元,增幅分别为:4.64%、6.47%、6.18%、2.71%、5.44%。
(《中国教育报》2018年10月16日)
七、中国高质量科研产出增长最显著
2018年9月20日出版的《自然》增刊“自然指数2018上升之星”显示,在全球100家指数表现上升最快的机构中,有51家来自中国,其中28家自2015年以来的增幅超过50%。美国有20家位居上升之星100强之列,排名第二。
本期增刊展示了过去3年以来高质量科研产出增长最显著的国家和机构,其所用的衡量工具是追踪全球8000多家机构科研产出情况的自然指数。自然指数表现上升最快的全球100家机构排名依据的是这些机构2015年至2017年期间在82种高质量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增长情况。
中国机构的主导地位更显著地体现在全球十强之中。因为除了排名第七的印度理工学院之外,其他位居前十的机构都来自中国: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一),清华大学(第二),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南方科技大学(第四),武汉大学(第五),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第六),南京大学(第八),华南理工大学(第九),东南大学(第十)。
增刊还揭示了指数增长最多的6个国家,即中国、奥地利、挪威、捷克共和国、巴西和伊朗。在过去3年,伊朗表现突出,高质量研究产出的增幅超过30%,中国则相应增长了近23%,目前中国的科研产出已接近作为全球领先者美国的一半。
自然指数是国际知名科技出版机构“施普林格·自然集团”旗下的一个数据库,其发布的年度榜单追踪了每年发表在全球82本高水准期刊上的科研成果。
(《中国教育报》2018年9月21日)
八、江西省打破高校岗位聘用“终身制”
江西省人社厅日前公布了《关于在全省高校建立岗位动态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出台专门针对高校岗位动态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此举旨在打破岗位聘用“终身制”,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高校全面建立“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岗位动态管理机制。
江西积极探索对教师岗位实行分类管理,在教师岗位中设置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为主型等类型的岗位。高校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可自主设置主系列岗位、辅系列岗位的数量和结构比例,辅系列岗位等级的设置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等级的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数量将逐步减少,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高校将与全体教职工(委任制或选任制的高校领导班子成员除外)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合同和聘用至退休的长期合同,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高校将定期组织开展聘期考核工作,聘期考核合格者续订聘用合同,明确新的岗位等级。聘期考核不合格的,高校予以低聘、转岗或解聘。对于持3年以上中长期合同或持聘用至退休的长期合同的人员,学校定期开展评估考核。
此外,江西明确提出严格“双肩挑人员”的考核。高校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确因继续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申请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符合教学或科研正高级岗位聘用条件,严格控制比例,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严格执行“双岗双责、双重考核”的考核办法。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双肩挑”资格,并根据其考核情况重新确定工作岗位。
江西鼓励高校探索在教学科研岗位开展准聘与长聘相结合的聘用制度改革。新进教师一般受聘在准聘岗位,实行最长聘用期限制和有限次数晋升管理,在规定期限内未获聘长聘岗位的,合同期满自动终止聘任。长聘岗位一般设置在教授岗位,属于终身教职,受聘长聘岗位的教授在身体健康,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高校规章、学术道德和聘用合同规定的情况下,可在高校工作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准聘长聘制规定,新聘任的助教或讲师在规定的聘期内(一般是6年或9年),有两次晋升副教授的机会,如果两次都与晋升无缘,那么聘用合同到期后,学校将不再续聘,需要离校或调整到非教研岗位。而对符合标准留下来的教研人员,一般要晋升到教授后才可获聘终身教授。
(《中国教育报》2018年10月11日)
九、山东大学:在线“微专业”提升学生素养
山东大学尼山学堂近日在爱课程网推出“古典文学微专业”。“古典文学微专业”共包括10门“国学经典系列慕课”,校内外学习者可以随时随地在线注册选课学习,通过其中任意6门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即可获得由山东大学颁发的“古典文学微专业”证书。
据介绍,山东大学此次推出的“国学经典系列慕课”是由教育部重点立项资助、山东大学全力建设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德育美育课程,涵盖了中国古典学术的经、史、子、集四部分,其中经部包括《〈尚书〉导读》《〈诗经〉导读》《〈周礼〉导读》《〈左传〉导读》,史部包括《〈史记〉导读》《〈资治通鉴〉导读》《〈史通〉导读》,子部包括《庄子的智慧》,集部包括《〈昭明文选〉导读》《〈文心雕龙〉导读》。课程紧紧围绕原典导读,自成体系,旨在强化学生阅读和理解经典典籍的能力,提升人文素养,达到“一经通,百经备”的育人效果。
(《中国教育报》2018年9月20日)
十、东北大学积极打造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东北大学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努力打造集“创意培养—创新实践—创业孵化”于一体的“三创融合”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拓展创意培养渠道。以“众创式协同教学模式”企业创新创业管理课程,系统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素养。鼓励学生开展头脑风暴和创意碰撞,开办“创新讲坛”“南湖论坛”“创业先锋班”,打造高低搭配的创新能力提升平台。定期举办“科学家精神”主题征文及演讲、“大学生创意节”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和科研素养。
搭建创新实践平台。完善不同层次创新平台,依托各类创新大赛和创新性训练项目,不断完善和丰富高层次创新支撑体系,同时注重普及性、基础性创新服务,深入挖掘青年学生创新创业潜能。加强对学生科协等各类学生科技社团的指导,以社团活动为载体,通过群众性创新创业活动吸引学生。开展普适性和专业性科普项目,依托科普立项、科普节等形式,丰富科普体系。举办英语、数学、物理、生化等基础学科创新竞赛,为每个学生提供展示创新能力的舞台。
支持创业成果孵化。通过开设创业课程、选配创业导师、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为大学生创业提人、财、物和智力支持。开展“创行杯”公益创业大赛、“创业好声音”三分钟营销赛等创业实践活动。加强与企业合作,实施大学生创业协同孵化计划,先后孵化出多家公司并协助完成企业注册。
(教育部网站2018年9月26日)
十一、中国农业大学扎实推进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中国农业大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本为本”,加强课程体系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发展,培养一流本科人才。
强化教学顶层设计。完善本科教育工作组织体系,成立本科教学专门委员会、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等,建立健全本科教育教学保障机制。制定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关于加强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双一流一卓越”本科教学改革若干意见等,通过制度建设保障“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将本科课堂教育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深入课堂,与师生互动,促进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强化课程体系建设。以“通专平衡、通专相宜”为原则,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构建核心素质课、核心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三类核心课程体系,以此为抓手辐射全校课程改革。已开设核心素质课40门、核心课程500门,由院士、教学名师授课,搭建学生与院士、名师对话平台。推进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转变学生学习模式,完善虚拟实验教学,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小班教学、小班研讨、翻转课堂等混合式教学方式改革。完善转专业政策,实施更为自由的选课制度,鼓励本科生开展科研,开设本科生创业指导课程,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修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条件,加快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师聘用、考核、晋升、奖惩体系,把课堂教学质量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绩效考核的依据,提高教学业绩在评聘教师中的比重,加大对教学业绩突出教师的奖励力度,激发教师投入教学的积极性。设立党委教师工作部,成立师德建设委员会,制定师德考核实施办法、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细则等文件,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强化课堂价值观引领。加强课堂思政建设,设立“专业课发挥思政教育功能专项”,2017年立项74项、2018年立项32项,支持专业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将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将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到每学时的教学中,确保专业课教育与思想政治课教育同向同行。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列为学校的核心课程,建立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建设协同机制,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联合推进课程改革创新。修订完善教学规章制度,强化教学过程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
(教育部网站2018年9月13日)
十二、上海财经大学着力提升科研管理服务水平
上海财经大学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理念,在完善学术治理体系,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规范科研经费使用,推进科研信息公开,探索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模式等方面采取了有力举措。
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设学术道德、学科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研究生教学指导、本科教学指导等5个专门委员会。在学校章程中明确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从制度上充分保障大学治理体系中教授治学的权利,在实践中由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审议学术成果认定办法、教师职务聘任申请条件的规定等制度,评选学术奖、教学成果奖和教材奖,调整期刊目录等工作。
加强科研质量管理。改革创新学校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以高质量、多元化为原则,深化科研评价机制改革,将科研类成果、教学类成果、教师指导学生学术活动成果等纳入评价认定体系。尊重教师研究兴趣,发挥研究专长,激发教师创新潜能和创新活力。引导教师围绕国家和地方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资政启民、贡献智慧;针对世界性问题,发出中国声音,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推进科研信息公开,提高科研工作透明度,及时披露科研成果信息,面向广大教师开展科研信息披露工作专题宣讲,面向广大研究生开展学位申请过程中的科研成果审核认定工作专题宣讲,发布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科研成果公示、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清单公示等,确保工作开展公开公正。
创新服务工作模式。举行“双一流”分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十三五”重点研究领域、学术成果认定、学术委员会工作、智库平台管理和科研产出分析等主题交流培训,并通过业务研究立项提高科研管理工作能力。组织开展上级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重要规章制度专题解读,帮助广大教研人员更好地理解制度文件的精神要旨和具体内容。及时跟踪国家重大研究计划和研究需求,利用新媒体服务平台推送科研信息。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络与交流,通过承办或参与重要会议等形式,做好研究方向的前端引领工作,为广大教师的科研工作提供专业、权威的信息服务。
(教育部网站2018年9月7日)
十三、西南大学着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西南大学坚持增强定力、释放合力、培植动力、激发活力、提高能力“五力并进”,严守标准、创新机制、营造氛围,建设新时代一流师资队伍,助推“双一流”建设。
强化师德建设,不断增强政治定力。设立党委教师工作部,制定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意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委教师工作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推进、二级党组织发挥主体作用的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强化师德师风考核,在人才引进、职务评聘、年度考核、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师德和思想政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明确师德底线,建立负面清单,健全惩处机制。关注青年教师思想动态,开展专项调研和专项培训,通过专题讲座、主题沙龙、典型宣传等,组织教师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增强政治定力和时代使命。
坚持引育并举,探索释放并轨合力。依托“聚贤工程”优化人才引进机制,重点开展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和青年优秀教师的引进工作,发展和完善“引进人才特别评聘机制”,强化全职博士后招收与培养。依托“英才工程”强化育人机制,坚持开展教师学历提升、国内外培养、学术休假和素质能力提升培养等。设立“含弘人才特设岗位”和“含弘育才特设岗位”,推动引进人才与培育人才公平竞争、并轨运行、共同发展、形成合力。
深化分类评聘,持续培植创新动力。将教师岗位分为常规和特设两类。通过构建人才快速发展通道,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任务为导向,以优势薪酬为激励,大力引进和培育若干高水平团队、国家级人才和教学名师。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导向、以合同管理为依据的人员准入与退出双向选择机制。以代表性成果评价为导向,完善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评审程序,科学设置人才评价周期,畅通人才评价渠道,坚持国内外学术同行评议,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建立健全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培机制。
改革薪酬制度,激发人才工作活力。建立健全多元灵活的薪酬分配制度,积极探索构建绩效工资和年薪相结合的薪酬分配办法,健全“保基础、奖实绩、重质量、促公平”的薪酬体系。改进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式,加大对高质量成果奖励力度,进一步完善“优绩优酬”的激励机制。积极探索构建年薪制管理办法,针对各类特设岗位和人才计划,坚持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与业绩相结合,坚持收入与责任、贡献相匹配,调动高水平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稳定人才能力。落实“放管服”要求,探索“院办校”改革。充分保障院系自主权,明确各院系队伍建设权责目标,调动各院系引进和稳定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健全多元保障机制,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各类社会保险待遇。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任务成效为导向,协同人才引进、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支持政策和资源配置,保障实验室用房、实验仪器设备等重点领域投入。
(教育部网站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