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 领导小组
学院设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学院党委纪检委员任副组长,本科教学秘书、带班辅导员和各系(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第二条接收专业与接收计划
接收专业 |
接收计划 |
金融学 |
100人(2个班,单独编班) |
金融工程 |
50人(1个班,单独编班) |
投资学 |
14人(插班就读) |
金融科技 |
10人(插班就读) |
第三条 资格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第二章规定的资格条件。除此之外还需同时符合金融学院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路线与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端正的学习态度和较强的团队精神,学习能力强,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二)第一学年各科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三)第一学年微积分I和微积分II(或者数学分析I和数学分析II,或者高等数学I和高等数学II)成绩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者第一学年微积分I和微积分II(或者数学分析I和数学分析II,或者高等数学I和高等数学II)两次数学成绩排名均在所在班级的前20%(含)。
(四)第一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未开设微积分、数学分析和高等数学等数学类课程的学生,须自行选修微积分I和微积分II,且成绩不低于80分(百分制)。
第四条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报名
符合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于6月24日8:30至7月7日23:59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金融学院)”(附件),经所在学院批准转出后,学生将申请表(必须教学秘书和学院领导签名并盖公章)在8月29日9点至16点交至金融学院办公室(圣井校区7-302或舜耕校区6-111),学院汇总名单后按要求组织选拔。第一学年数学成绩未达到80分的,需要由所在学院出具数学成绩班内排名前20%的证明。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请提前在学院网站了解拟转入专业培养方案。
(二)选拔原则与标准
1.金融学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名的学生,其它各专业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原则进行选拔。
2.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选拔工作,确定拟接收名单。各专业申请转入人数超过专业接收人数时,按照第一学年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取首考成绩,不含补考和重修成绩)。如接收专业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数学成绩排序;如数学成绩相同,则按英语成绩排序。
3.各专业未完成的接收计划不再调剂使用。
(三)选拔时间、形式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成绩,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选拔。
(四)确定名单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确定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个工作日。各专业未完成的接收计划不再调剂使用。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拟接收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办理后续手续。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能再转回原专业。
第五条本方案未尽事宜,遵照《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办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舜耕校区6号楼111室
联系电话:0531-82917397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金融学院).docx
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