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安全、科学、公平,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4〕20号)、《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包括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一志愿和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及职责分工

(一)学院成立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并作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社会工作专业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为成员。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及特殊情况应对。招生工作小组成员与复试小组相同,负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二)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复试考生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及其它相关工作。

(三)招生工作小组的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学校检查组的监督。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三、一志愿复试工作安排

一志愿所有招生专业全部采用现场复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周六)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为学校指定的燕山校区标准化考场。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周六)下午13:30开始。

面试地点: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4号教学楼508、616、617室。

(三)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时间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专业方向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1.国际法学、2.中国法制史。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方向无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1.国际法学、2.中国法制史。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1.社会福利思想、2.社会政策概论。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2024年3月31日(周日)上午9:00—12:00,地点: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4号教学楼508室。

(四)心理测试方式和时间

心理测试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心理测试方式: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指定功能模块完成。

四、评分标准(含英语打分方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科目,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目满分100分。

(2)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题采用开放式题目,含案例分析及综合论述等,题目设计具有综合性,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一定拓展能力。

(3)笔试答题纸由学校统一印制。

(4)笔试时长为90分钟。

2.面试

(1)面试考查内容包含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英语口试与听力(英语听力不再单独组织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含英语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科学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综合素养。

(2)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时长原则上每位考生为15分钟。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按照教育部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科目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采用笔试方式,具体流程和要求同上,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各科目考试时长为90分钟。

4.心理测试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反映心理健康状况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指定功能模块完成。考生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参考。不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

五、调剂工作安排

(一)调剂专业

我院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接收调剂考生,原则上按调剂招生计划的1:4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具体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调剂考生可在我校开启调剂系统后,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有关信息并填报志愿。

(二)调剂基本原则

1.调剂工作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政策要求执行。

2.符合调剂要求的校内、校外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选报我校相关专业。

3.调剂考生复试内容与一志愿考生相同。

4.调剂考生填报志愿要理性,避免盲目申请或轻易放弃调剂复试资格,以提高调剂申请成功率。

(三)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应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英语的专业可由高向低调剂,不能逆向调剂,例如初试统考英语一专业可向统考英语二专业调剂,反之不能调剂。

5.初试成绩要同时符合一志愿和调入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兼顾学院专业名额缺数。

(四)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开通时间以我校正式开启调剂服务功能时间为准,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根据前期调剂情况,确定后续是否再次开通。

2.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筛选,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

3.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

4.所有拟录取调剂考生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调剂拟录取手续。

(五)调剂复试方式

调剂所有招生专业全部采用现场复试。

调剂志愿现场复试笔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周六)上午9:00—10:30,地点另行通知。

调剂志愿现场复试面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周六)下午13:30开始,地点: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4号教学楼616、617室。

调剂志愿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为2024年4月14日(周日)上午9:00—12:00,地点: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4号教学楼508室。

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指定功能模块完成。

调剂复试内容参照一志愿复试内容。

六、成绩核算方法

(一)综合成绩计分及权重

1.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2.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3.加分考生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加分后再按上述标准计算综合成绩。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二)合格线

1.笔试成绩合格线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本学科专业“初试成绩单科国家线”(同比例),低于合格线者不予排序录取。

2.面试成绩合格线

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排序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合格线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考试成绩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排序录取。

(三)综合成绩排序标准

1.所有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在本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2.含调剂考生复试的专业,一志愿合格考生优先进行排序。

3.一志愿合格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英语成绩高低排序;初试统考英语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高低排序。

4.调剂考生在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复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面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英语成绩高低排序。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合格考生按专业单独排序,按分配指标依次录取。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按规定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及学习状况等方面。考核方式包括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等。

对弄虚作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八、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审慎细致地做好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确保人员配备齐全、责任分工明确,坚决杜绝草率大意、马虎行事。

(二)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命题教师、面试教师等均须参加考前培训,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我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

(三)复试录取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考试工作。

(四)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对面试打分表、成绩汇总表等资料签字盖章,指派专人留存保管备查。

(五)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531-82911118。

九、复议制度

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31-88525498。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受理异议申请。

检查组接到异议申请后将对异议事项进行审查,于三日内将审查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由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回复申请人。

十、其他

未尽事宜,参照《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法学院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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