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各职能部门、各教辅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实际,经研究,对学校原定的国庆节放假安排调整如下:
一、放假安排
1.10月1日(国庆节、周五)放假1天,国庆节部分假期调整至寒假。
2.9月26日(周日)、10月2日(周六)、10月3日(周日)、10月9日(周六)正常休息,有教学安排的正常上课。
3.2021级本科生自10月4日开始上课。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形势的复杂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毫不放松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做好疫情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全校师生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离济须提前向所在部门单位报批,向人事处报备;在校学生外出向所在学院报批。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校”。
2.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及生活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学校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和圣井校区夜间值班,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学校总值班室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207室,值班电话:88198876。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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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各职能部门、各教辅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实际,经研究,对学校原定的国庆节放假安排调整如下:
一、放假安排
1.10月1日(国庆节、周五)放假1天,国庆节部分假期调整至寒假。
2.9月26日(周日)、10月2日(周六)、10月3日(周日)、10月9日(周六)正常休息,有教学安排的正常上课。
3.2021级本科生自10月4日开始上课。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形势的复杂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毫不放松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做好疫情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全校师生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离济须提前向所在部门单位报批,向人事处报备;在校学生外出向所在学院报批。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校”。
2.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及生活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学校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和圣井校区夜间值班,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学校总值班室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207室,值班电话:88198876。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