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MPA研究生提交社会实践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09 11:16撰稿:浏览次

按照全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的新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全体2011级MPA研究生同学须在参加9月份开题报告会之前,提交社会实践报告。

社会实践是MPA研究生在专职教师或兼职教师指导下,在政府部门、公共组织具体岗位参与实际工作的一个学习环节,计2学分。社会实践在于引导和培养MPA研究生学以致用的素养和能力。

正在公共部门工作或曾经在公共部门工作过的MPA研究生可以在本单位完成社会实践。缺乏公共部门实际工作经验的MPA研究生,可有针对性地到相应政府部门、公共组织完成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时间总计三个月,既可以采取分时、分段方式,也可以根据各校情况,采用集中实践方式;或者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实践方式。社会实践结束后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社会实践报告字数以2000字左右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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