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导学团队及推荐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导学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7 10:38撰稿:浏览次

各学院:

为发挥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导学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导学团队表扬工作的通知》,学校将开展第三届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导学团队评选工作,以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导学团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导学团队评选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往届校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条件参照《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办法》(政研〔2018〕6 号)(附件1)第三条;

2.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评选条件:

(1)团队的主导师应为我校全职研究生导师;主导师(或导师组)应完整指导过一届及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

(2)团队中的学生应为注册在校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

(3)导师组成员在科研领域有紧密联系,在学生指导上形成直接的合作和互助关系,在团队建设中有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

(4)导学团队建立了和谐发展的导学关系,工作体系完备、机制健全,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导学文化,育人成效突出,导学育人共同体建设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价值;

(5)导师组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职责,指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教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注重人文关怀,优化培养条件,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

(6)研究生普遍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在思想道德、学术研究、创新实践、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导学团队评选:导师本人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所指导的研究生有严重违法违纪以及违反学术道德的;近三年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各级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或有“不合格”意见的。

(三)推荐名额

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校级优秀导学团队各学院推荐不超过1个。

二、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导学团队推荐

(一)推荐范围

1.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从本次申报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人选及往届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中择优推荐。往年已获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称号的,本次不再推荐。

2.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

从各学院申报的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中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导学团队表扬工作的通知》(附件3)中的推荐参考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近五年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国家及山东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其他不得推荐的情况。

(三)推荐名额

推荐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11名,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2个。原则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学团队主导师不重复推荐。

三、评选及推荐程序

(一)申报本次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者和往届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省级优秀导师者,均须填报《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4);申报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的,填报《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附件5)。同时附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含目录)上报各学院。

(二)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对校级研究生优秀导师、导学团队申报材料(含推荐表、支撑材料、汇总表)进行审核,按限额予以推荐。同时,对往届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此次申报省级优秀导师的申报材料(含推荐表、支撑材料、汇总表)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推荐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有多名推荐人选的学院,须对推荐人选(包括申报校级研究生优秀导师和往届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省级优秀导师)在学院汇总表中排序推荐。

(三)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学团队名单以及拟推荐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导学团队名单。

(四)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导学团队名单以及拟推荐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导学团队名单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推荐人选向省教育厅提交省级推荐材料并进行网上申报,公布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学团队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突出,真正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存在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材料报送

1.《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4)、《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五份, 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6)、《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一份,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所有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其中学院命名格式:XX学院优秀导师、优秀导学团队推荐材料;申报人申报材料命名格式:XXX(姓名)校级/省级优秀导师申报材料、XXX(学科方向名称)优秀导学团队申报材料。

2.学院指派专人集中报送和发送推荐材料,不接受申报人个人提交的材料。材料提交时间 8月21日9:00-17:00燕山校区办公楼432房间收取纸质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daoshiguanli202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则敬

联系电话:82617637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办法》(政研〔2018〕6号)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导学团队表扬工作的通知

附件4: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

附件5: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

附件6: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附件7: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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