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

发布时间:2018/09/22 13:21撰稿:浏览次


(专业代码: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 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及报考资格

招生类型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收。

报考资格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一般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三年(含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非脱产”方式进行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一般每月集中面授一次,每次四天,课堂教学时间一般为一年半年(三个学期),撰写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一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学习时间的,一般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山东财经大学MPA中心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可以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五年内仍未修满规定学分或未能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作结业处理。

四、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一)学分要求

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7学分。

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其中,核心课不少于19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课时。

(二)课程设置

1.核心课

核心课是学生必修课程。“核心课程目录”共列12门课,其中,“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和“外国语”为学位教育必设课程;“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和“社会研究方法”是本专业必设核心课程,其他核心课程从“核心课程目录”中选择开设。

2.专业方向必修课

(1)政府管理方向

以政府管理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范围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以政府规制与公共政策为核心的研究,包括公共经济与管理、宏观经济政策分析、领导科学与组织行为等内容;二是以政府绩效管理为核心的研究,包括政府信息化、管理技术与方法等内容;三是以中国政府与政治为核心的研究,包括行政法、地方政府治理理论与实践、应急管理等内容。该专业方向主要面向各级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设置。该专业方向必修课开设“政府规制理论与政策”“政府绩效管理”“中国政府与政治”“组织行为学”4门课程。

(2)公共财政与税收管理方向

以公共财政与税务管理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公共管理、公共经济、公共财政、公共预算、公共债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管理、审计监督以及税务咨询等理论与技术问题进行系统学习与深入探索。该专业方向主要是面向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以及财税咨询部门的管理人员而设置。该专业方向必修课开设“公共财政”“税收制度与管理”“税务检查技术”“税法学”4门课程。

(3)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

致力于培养掌握扎实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基本理论,熟悉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具备突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较好地处理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复杂现实问题的高层次人才。重点围绕劳动关系管理、劳动者权益保护、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以及补充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系统学习和深入探索。该方向主要面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发展改革、工会、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政府部门与社会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业务管理人员。该专业方向必修课开设“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管理”“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基金管理”4门课程。

(4)城市治理与区域发展

以适应我国城市治理现代化和区域均衡协同发展的需求为导向,以新型城市建设与区域空间规划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公共经济、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现代城市管理、城市发展与规划、城市生态与环境以及区域分析与规划等理论、方法、技术与政策进行系统学习与深入探讨。该专业方向主要是面向城市管理部门、发展与改革部门、城市规划部门、住房与建设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以及市政运行维护部门的管理人员而设置。该专业方向必修课开设“城市管理理论与案例”“现代城市生态与环境学”“区域发展与区域规划”“区域管理与政策”4门课程。

3.专业方向选修课

专业方向选修课根据公共管理学科范畴、我校办学特色和社会公共管理事业对于人才的培养需求,共设置了12门课程。

4.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时间为三个月。在专职教师或兼职教师指导下,着眼于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的素养和能力,安排学生到政府部门或非政府公共机构进行社会实践。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

五、师资队伍

MPA中心已经建立起了由专职教师(本校编制内全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共同组成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各个专业方向有明确的师资团队承担教学任务。担任核心课的教师为专职教师,并具有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每门核心课程原则上配备至少2名教师,同一名教师原则上不应作为不同核心课程的核心成员。兼职教师队伍要在专业方向课教学中发挥重要作用,参与专业方向学生培养的兼职教师原则上应不少于专业方向师资队伍的三分之一。MPA中心选聘具有扎实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中高层领导干部担任兼职教师,并且确保他们积极参与学生的培养工作。

六、教学形式

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综合运用讲授、研究、案例分析、体验、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把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学位论文

MPA学位论文的写作是MPA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MPA学位论文可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等,以应用型为主。MPA应用型学位论文的选题及撰写可参考以下四种类型及要求,即案例分析型论文、调研报告型论文、问题研究型论文、政策分析型论文。

学位论文应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选题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特别鼓励学生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相关的问题展开论文研究。学生应该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展开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述,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或改进管理的措施。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经过开题、写作、答辩等环节完成。其中,论文开题时间应至少在答辩前一年进行,论文正文字数应在2万字以上。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九、办学环境

学校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与其他在校学术型研究生同等标准的办学环境和学习条件,包括硬件设施、教学投入、学习保障、后勤服务等。同时,根据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特点,应特别注意加强案例分析和研讨所需相关设施的建设。


附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

类 别

编号

课 程 名 称

学时

学分

学期分布

考核方式

学分
小计

1

2

3

核 心


学位教育
必设

1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

32

2



考试

19

2

外国语

32

2



考试

专业必设

3

公共管理

48

3



考试

4

公共政策分析

48

3



考试

5

社会研究方法

48

3



考试

专业选设

6

政治学

32

2



考试

7

公共经济学

32

2



考试

8

宪法与行政法

32

2



考试

政府管理

9

政府规制理论与政策

32

2



考试

8

10

政府绩效管理

32

2



考试

11

中国政府与政治

32

2



考试

12

组织行为学

32

2



考试

公共财政与税收管理

13

公共财政

32

2



考试

14

税收制度与管理

32

2



考试

15

税务检查技术

32

2



考试

16

税法学

32

2



考试

劳动与社会保障

管理

17

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管理

32

2



考试

18

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

32

2



考试

19

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

32

2



考试

20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32

2



考试

城市治理与区域发展

21

城市管理理论与案例

32

2



考试

22

现代城市生态与环境学

32

2



考试

23

区域发展与区域规划

32

2



考试

24

区域管理与政策

32

2



考试

25

政府规制经济学

32

2



考查

8

26

公共管理技术与方法

32

2



考查

27

公共危机管理

32

2



考查

28

领导学

32

2



考查

29

公共伦理

32

2



考查

30

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

32

2



考查

31

中外城市发展史

32

2



考查

32

地方政府治理理论与实践

32

2



考查

33

地方财政专题研究

32

2



考查

34

电子政务

32

2



考查

35

国家公务员制度

32

2



考查

36

公共部门绩效评估

32

2



考查

社会实践


2

学分总计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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