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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9-13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鲁人社字[2013]437号文件精神,现将山东财经大学2013年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从接此通知之日开始,到9月23日结束。

报名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432室 夏咏冰

咨询电话:88525203

(二)报名程序。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中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把关,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2013年工人考工人员花名册”登记后,送人事处审核。

2、对审核合格人员,人事处通知其所在单位填写《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呈批表》。填表字迹要工整、清晰,填写内容要详细、具体、准确。

3、符合申报考核条件的人员,每人预先准备好1张一寸、2张二寸免冠照片。

4、各单位收齐材料后,统一报到人事处。

二、考核内容和时间

(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由工人所在单位负责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推荐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包括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技术业务理论考试,两项考核均达到规定分数者为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合格。

(二)考核时间。本次考核工作于2013年12月底以前完成。考核时间安排为: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于11月底前完成,由各考核点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技术业务理论考试于12月7日统一进行,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三、考核申报条件

(一)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已取得原人事部门核发的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已取得原人事部门核发的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达不到申报中级工年限条件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二)已考取技术等级并由原人事部门核发了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可申报参加升级考核。

1、工作年限满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三)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人,按本文第三条(一)款申报考核的年限条件可适当放宽。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高级工的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放宽5年:

⑴在原人事部门参加组织的省、部级技术比赛、军队军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⑵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前三名),并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⑶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中级工的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放宽3年:

⑴在原人事部门参加组织的市、地级以上技术比赛、全省行业系统技术比赛及军队师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⑵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前三名),并有市、地级以上奖励证书;

⑶获得市、地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放宽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须在考核报名以前,由各市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

(四)原符合报考的条件,而未按规定参加考核或经考核未能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这次仍应按有关规定申报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不得越级申报考核。

上次考核结束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未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的,可按本文第三条(一)款规定的年限条件直接申报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

(五)个别因工作实际需要从事工种发生变动的工人,原工种与现从事的工种同属技术工种且工种相近、本人工作表现较好的,可按现从事的工种参加考核,从事原工种的年限可与从事现工种年限合并计算为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

(六)“工作年限”、“本工种工作年限”及“在本等级工作年限”,均指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的实足年限。

四、考核标准和费用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执行。对目前仍未制定国家职业标准的工种,参照相近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本着该等级岗位工人“应知应会”的原则,组织命题和考核。本次考核不指定教材,各工种工人在掌握国家职业标准的基础上,可参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材进行复习。

报名考务费标准为:初级工、中级工120元,高级工140元。

五、组织领导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掌握报名条件,工作要细致、周密,防止出现各种纰漏,确保考核工作的圆满完成。

人 事 处

2013年9月13日


  附件1:附件1 2013年工人考工人员花名册.doc
  附件2:附件2 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呈批表.doc
  附件3:附件3 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放宽年限条件审批表.doc
  附件4:附件4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代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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