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了解学校教学的动态信息,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作用,实现教学全过程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担任条件
1.能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和教学管理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有较强的责任感,关心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热心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
3.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认识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职责
1.对教学计划、教学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包括:教学计划中课程设计的合理性、教材使用和考试等。
2.反馈教师的师德、教风情况。包括:任课教师的治学态度和教学环节的教学情况(如备课、授课、辅导答疑等)、教学纪律(上、下课,调、停课,课堂管理等)执行情况、报告教学过程中发生的教学事故等信息。
3.反馈学生的学风(学习)情况。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课堂纪律、考试纪律、第二课堂学习等情况。
4.反馈学校教学管理情况。包括:新的管理制度实施后的反响;教学管理过程中成功的管理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特别是教学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等。
5.反馈学校教学基本设施的使用情况。包括:教室、实验室、实习基地、体育场馆以及校园网络等使用情况与存在的问题。
6.宣传学校有关教学管理、教学督导工作的政策,协助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和教务处做好学生评教、学生座谈会和学生调研等工作。
7.定期填报《山东财经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选聘管理
1.各学院每班选聘一名学生教学信息员,由辅导员推荐,分管教学院长审查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设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小组,由各班选聘的教学信息员组成,组长原则上由本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部长担任,负责本院学生信息员的组织管理。
3.教务处负责全校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组织管理和指导。
4.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活动,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和违纪的学生教学信息员,提出批评,并取消其学生教学信息员资格。教务处每年将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情况通报各学院及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等部门,以作为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并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政学〔2012〕12号)有关规定,在学生综合测评时给予适当加分。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内容
1.学生教学信息员依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规范等要求,通过上课、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向教务处、教学单位反馈教学信息。
2.学生教学信息员每月15日、30日(遇节假日顺延)定期填报《山东财经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有特殊情况也可随时反映。各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小组组长负责汇总后报教务处。
3.学生教学信息员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渠道及时向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反映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4.各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小组每学期开学期初和期末参加教务处召集的工作布署和总结例会。
五、教学信息处理
教务处将学生教学信息员上报的信息进行整理,以适当的方式反馈。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和教师进行整改。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