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先进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04-13 浏览: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进一步推动学科建设工作,调动广大教师及管理人员从事学科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决定开展学科建设先进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总结学科建设工作成绩,表彰学科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激励全校师生积极投身于学科建设工作,推动我校学科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奖项设置及申报条件

评选2012-2017年期间学科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集体和个人,尤其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省一流学科建设、学位点申报等学科建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一)“学科建设先进集体”

高度重视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科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学校有关学科建设的各项管理规定,在学科建设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二)“学科建设突出贡献奖”(3人)

1.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大学术影响并取得标志性学术成果,在学科建设中起带头作用,为学校学科建设做出重大贡献或特别突出业绩的学科带头人。

2.具有泰山学者及以上学术头衔或曾获得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学科建设先进个人”(30人)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科建设能力,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科研与教学等成果显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全国学科评估、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一流学科建设、学位点申报等学科建设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个人。

(四)“学科建设先进管理工作者”(20人)

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在全国学科评估、博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一流学科建设、学位点申报等学科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贡献突出的个人。

三、评选程序

1.自愿申报。有意申报的个人(单位),按照上述申报条件填报“山东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山东财经大学学科建设突出贡献奖申报表”、“山东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和“山东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先进管理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

2.学院审核材料并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推荐。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评审结果报送校党委会审定,经校党委会通过后进行公示。

四、推荐名额分配

1.学科建设先进个人由学院根据申报条件推荐。推荐名额分配:经济学院、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国际经贸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等单位(共8个)推荐3/单位;保险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外语教学部、统计学院、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单位(共12个)推荐2/单位。

MBA学院、MPA中心、研究机构人员按照本人学科归属学院进行申报。

2.学科建设先进管理工作者:相关职能部门推荐1/单位;学院各推荐1/单位。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1.“山东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山东财经大学学科建设突出贡献奖申报表山东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山东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先进管理工作者申报表纸质版一式5份。

2.山东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先进奖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3.请各单位于417日前将上述材料统一报送至燕山校区办公楼423室,电子版发送至sdcdxkb@126.com。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4.联系人:杨建军联系电话:82911348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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