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智库类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2019-10-09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服务国家和地区重大战略需求,推进政产学研合作,提高我校科研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能力,学校拟组织开展智库类成果培育工作,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开展智库研究的条件和能力,具有一定的相关研究成果,每人限报一项课题。

2.本次培育成果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提出的“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要求,聚焦新旧动能转换、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乡村振兴、海洋强省、三大攻坚战、区域协调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重大问题,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3.项目完成时限为2019年12月底前,不得延期。结项时须提交1篇研究报告(成果专报),并完成如下任务之一。

1)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者被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应用,对政府决策产生重要影响;

(2)研究报告被国家社科《成果要报》、教育部《高校智库专刊》刊发,产生重要影响;

(3)相关内容在《求是》、《人民日报》理论版发表相关文章,产生重要影响;

4相关成果以发展报告、皮书、指数等形式公开出版发布并产生重要影响。

4.已经取得上述成果或获得其他资助的不得申报。

二、资助经费及方式

项目资助经费为2-3万元,立项后首拨50%,按时结项后再拨50%。立项后未按要求开展研究的追回已拨经费。

三、申报办法

1.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特长,根据项目申报要求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2.申请人认真填写申报书(见附件),请2019年10月16日将申报书一式5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dcdxkb@126.com

联系人:杨建军;联系电话:82911348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9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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