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

2019-08-13 浏览: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学位办〔2019〕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我校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四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以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学术造诣精深,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人才培养经验丰富,熟悉学位、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等工作,品德高尚,师风优良,处事公道,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愿意并能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议组的各项工作。

2.所在学科应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位居国内同类学科前列,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每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最多推荐1人。

3.人选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已连续聘任两届的成员一般不再推荐。为有利于分类指导和分类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学科评议组成员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一般不兼任,已受聘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人员一般不推荐为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

5.人选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从严控制现任校级党政领导人选。

二、推荐名额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四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各相关学院至多推荐1人(校级领导推荐人选可不占学院指标)。推荐人选应严格执行推荐条件,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8月18日,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推荐条件认真组织遴选与推荐,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和教学科研业绩严格把关,填写并报送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名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sdcdxkb@126.com。

(二)8月23日,学校对各学院报送的人选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推荐,推荐结果反馈给相关学院。

(三)推荐人选使用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客户端(附件3)填报《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简况表》,于8月27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至sdcdxkb@126.com。

联系人:杨建军

电 话:82911348、13573123200

报送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423

附件:

1.《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学位办〔2019〕15号)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简况表》(样表)

3.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客户端

4.《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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