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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卓越研究生导学团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5日 来源:陈则敬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发挥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导学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根据《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办法》(政研〔2018〕6号)、《山东财经大学卓越研究生导学团队评选管理办法》(政研〔2023〕2号)文件,学校将开展2023年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卓越研究生导学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导师

一)评选对象为我校在职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授课中不存在不当言论。

2.热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承担学位点建设任务。

3.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关心研究生的全面成长,因材施教,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学风建设,勇于抵制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4.具有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精神,勇于进行研究生培养与教学探索与改革,近三年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教研课题,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高层次科研、教研奖励,或提供高水平社会服务。

5.近三年讲授过研究生课程或讲座,效果良好。所指导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不受授课或讲座要求限制。

6.正在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且至少完整指导过两届(含)以上毕业研究生,所指导的研究生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含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等)、全国博士研究生论坛、“挑战杯”等全国竞赛或学术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2获得山东省及以上级别优秀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或其它省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3获得校级优秀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案例大赛奖、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或其他校级科研奖励;

4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学校规定的A类及以上期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或B类及以上期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A、B类学术期刊分类执行同期《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的规定,其中社科中文A、B类期刊须是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增刊、副刊)。

7.所指导的研究生无严重违法违纪以及违反学术道德的情况。近三年在各级学位论文抽查中,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无“不合格”意见并且无“存在问题论文”。

二、卓越研究生导学团队

一)评选对象为研究生导师组及其指导的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团队。导学团队主导师应为校内研究生导师,已完整指导一届以上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研究生应为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鼓励跨单位、跨学科创建团队。鼓励吸纳校外导师参与团队建设。导师组成员应具有长期稳定的科研合作基础,在研究生指导工作中形成直接合作和互助关系,在团队建设中有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

(三)评选条件:

1.有立德树人、敬业爱生的师者风范。导师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良好,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求,指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参与研究生课程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导学思政成效显著,在立德树人、敬业爱生等方面有典型先进事迹。

2.有育人为本、求是崇真的核心追求。团队将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作为目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团队导师应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给予研究生指导,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在校研究生综合素养高,已毕业研究生社会贡献及认可度高。

3.有教学相长、合作发展的团队文化。团队管理制度规范,机制健全,工作体系完备。团队导师与研究生建立定期见面和谈心交流制度,对研究生在日常学习、科研、生活中遇到的思想困惑和现实困难主动给予关心和帮助。团队已探索形成特色鲜明的育人经验或育人模式,团队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导学关系和谐融洽。

4.有协同创新、追求卓越的学术成果或实践创新成果。团队坚守科学精神,勤于学习实践,勇于探索真知,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主动承担科研攻关任务,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成果,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等。研究生在所属学科专业有优秀的学术研究或实践创新成果。

(四)团队近五年无以下情况:

1.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

2.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各级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问题论文”;

3.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纪情况。

三、推荐名额

优秀研究生导师各学院推荐1-3个(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5),卓越研究生导学团队各学院择优推荐1-2个。往年已获表彰的省级、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及导学团队不再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卓越研究生导学团队主导师在同一年度不重复推荐。

四、评选程序

1.申请者填报《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卓越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附件3),同时附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含目录)上报各学院。

2.学院推荐。各学院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予以推荐。并将《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山东财经大学卓越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卓越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

3.资格审查与专家评审。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候选优秀研究生导师名单和卓越研究生导学团队名单

4.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卓越研究生导学团队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突出,真正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存在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材料报送

1.请于725所有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daoshiguanli2021@163.com。申报材料命名格式:XXX(姓名)优秀导师申报材料、XXX卓越导学团队申报材料。

2.学院指派专人集中报送和发送推荐材料,不接受申报人个人提交的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卓越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

附件4:山东财经大学卓越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附件5: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6: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附件7:山东财经大学卓越研究生导学团队评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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