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随堂考试:2018年1月15日——1月19日,学校教学周第二十周。
集中考试:2018年1月22日——1月26日,学校教学周第二十一周。
二、考试形式
1.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必修课必须采用考试方式,考试形式可采取笔试(闭卷、开卷皆可)、口试或口笔兼用。
2.选修课采用考查方式,考查形式可采取笔试(闭卷、开卷皆可)、课程论文或调研报告。任课教师可根据教学实际情况选择适当考核方式,同时必须对学生课程学习情况作出书面评价。
三、具体安排:
1.博士英语、博士英语(听说)、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当代社会思潮、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硕士英语精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现代管理专题研究、中级宏观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等课程集中进行,具体安排见期末考试集中安排表(见附件1)
2.其它课程随堂进行,具体安排请各学院填写期末随堂考试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2018年1月8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3.集中考试请各学院协助任课教师安排监考老师(见附件3),并于2018年1月8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4.随堂考试课程,任课教师如需协调有关教室等问题,可提前与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联系。
5.各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和研究生院要组织人员对期末考试进行监督检查。
四、相关要求:
1.同一门课程由不同任课教师授课的,不同任课教师所出试题在试卷结构、题量等方面应保持统一或相当。
2.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相关课程要求编制难度、题量相当的A、B考试卷,所有闭卷考试试卷,由研究生院统一印制。试卷电子版请于1月10日前发送到邮箱libin@sdufe.edu.cn。
3.笔试试题采用规范题头格式(见附件4)。答题纸统一到研究生院领取。
4.撰写论文的课程,一律使用A4纸,格式规范。撰写规范(见附件5)。5.研究生须携带学生证参加集中考试。
五、试卷评阅
1.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必须公正、合理、及时评审试卷、调研报告或课程论文。
2.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评阅试卷。阅卷时认真规范书写数字与签名。严格按照要求和评分标准进行评阅。所有卷面得分合计无误后填写在题首与卷首得分处,并在题首处签名。严格做到卷面、题首、卷首三分统一,数字书写规范无误。所有大题批阅完毕,合计出总分,总分填写在卷首并签名。
3.调研报告、课程论文在批阅成绩的同时,要给出评语评价。
4.凡是成绩分数改动处,必须划掉原分数,另写正确数字,并在正确的数字右下角签写改动教师的全名。
5.阅卷完毕任课教师应认真分析试卷和考生成绩。
六、成绩评定
1.研究生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考查)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30%—50%,期末成绩占70%—50%。
2.考核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必修课以70分为及格,其余课程以60分为及格。
3.考试结束后十五日内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并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课程成绩录入。
七、试卷装订
凡考试课程试卷或调研报告或课程论文要求统一整理装袋,包括:
1、试题
2、试卷或调研报告或课程论文
3、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4、成绩单
八、考试相关材料的归档
1.任课教师于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试卷袋(内含成绩单、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或论文、调研报告等)交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由所在学院负责保管。
2.入录系统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下载后,加盖所在学院公章,交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一份、学生所在学院一份,分别存档。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燕山校区办公楼425
考务联系人:李斌联系电话:82911596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