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保证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切实保证研究生教学质量,研究生院将会同各有关学院于2月29日—3月13日开展期初研究生教学检查。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全部硕士研究生课程和博士研究生课程。
(二)检查内容
1.授课教师(含外聘、外籍和兼职教师)的排课、到课、上课、下课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是否严格按教学任务书安排教学;检查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讲授及教学效果情况;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替)停课以及随意更改上课地点现象。
2.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到课、听讲、学习情况。主要检查研究生是否按时到课,是否存在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席等现象,以及课堂纪律和听课气氛等情况。
3.研究生教学任务、教学课表安排、运行、执行情况,教学信息(尤其是有调整变化)的沟通传达情况。
4.教材的到位、领取和发放情况。
5.研究生教室设备设施准备、运行、使用以及环境卫生情况。
6.教学、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环节运行及配套服务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检查实行各有关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自查为主。
(一)各有关学院自查
1.要认真组织、部署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开课前应向本学院师生传达教学检查方案、内容和要求。
2.要将本学院研究生课程表和分专业研究生课程表通知到每一位授课教师和研究生。授课教师和研究生应认真核对上课时间、地点。
2.分管院长、研究生秘书要对本学院的教学准备、教学运行、教学资源保障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坚持每日不定期巡视、检查,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通过巡视、检查全面了解教学准备情况和期初教学运行状态。
3.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与有关单位、教师和人员沟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处理。
(二)学校检查
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组、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组成研究生教学检查组,分别到燕山、舜耕校区研究生教学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
三、检查结果处理
1.2016年3月16日,各有关学院将纸质版及电子版研究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公章)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2.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汇总所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各有关学院。对经检查核实未按照教学任务书承担教学任务或者严重违反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学校有关教学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舜耕校区办公楼809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82911146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