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学校定于2016年3月9日至4月10日进行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组织领导
1.各学院按专业组成考核小组,指定1人为组长。小组成员一般由副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以上3-5人组成。
2.各学院分管院长对各考核小组考核的结果进行审核,着重对不合格的硕士研究生逐个审核,慎重做出处理结论。
3.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应事先提出延期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学院审批后,可延期进行,并在半年内完成中期考核补办工作,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不得申请延期,并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三、考核程序
1.硕士研究生按有关要求认真作好个人总结,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
2.由导师对学生的自我鉴定作出评价。
3.由所在学院党总支等对硕士研究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
4.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负责统计、打印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签字确认后,加盖学院公章。
5.考核小组对学生进行评价,提出考核意见,作出学生是否进入下一阶段培养的决定。
6.各学院在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送交研究生院。
四、考核结果及处理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2个等级。
1. 对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研究生,可按培养计划进入撰写论文阶段,继续攻读研究生。
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中期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并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1)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方面表现较差;
(2)一门以上(含一门)硕士学位课程重修仍不合格;
(3)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作弊者;
(4)明显缺乏科研能力,不宜继续培养者;;
(5)因身体问题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者。
3. 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经导师、所在学院研究同意,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可在半年之内重新考核。重新考核合格者仍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重新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处理。
五、材料提交
4月10日前将《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管理系统秘书端批量打印)、《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纸质一份送交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舜耕校区 办公楼809),《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由各学院留档备查。




附件:附件1、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和《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2016030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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