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研究生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相关要求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2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一、考试形式
1.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必修课必须采用考试方式,考试形式可采取笔试(闭卷、开卷皆可)、口试或口笔兼用。
2.选修课采用考查方式,考查形式可采取笔试(闭卷、开卷皆可)、课程论文或调研报告。任课教师可根据教学实际情况选择适当考核方式,同时必须对学生课程学习情况作出书面评价。
二、考试时间
2015年6月29日——7月5日,学校教学周第十八周
三、考试具体安排
1.英语听说、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自然辨证法等、中级宏观经济学等课程集中进行。具体安排见期末考试集中安排表(见附件1)。
2.其它课程随堂进行。具体安排见期末随堂考试汇总表(见附件2)。
3.集中考试请各学院协助任课教师安排监考老师。
4.各学院、研究生督导组和研究生院要组织人员对期末考试进行监督检查。
四、试卷评阅
1.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必须公正、合理、及时评审试卷、调研报告或课程论文。
2.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评阅试卷。阅卷时认真规范书写数字与签名。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评阅。所有卷面得分合计无误后填写在题首与卷首得分处,并在题首处签名。严格做到卷面、题首、卷首三分统一,数字书写规范无误。所有大题批阅完毕,合计出总分,总分填写在卷首并签名。
3.调研报告、课程论文在批阅成绩的同时,要给出评语评价。
4.凡是成绩分数改动处,必须划掉原分数,另写正确数字,并在正确的数字右下角签写改动教师的全名。
5.阅卷完毕任课教师应认真分析试卷和考生成绩。
五、成绩评定
1.研究生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考查)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30%—50%,期末成绩占70%—50%。
2.考核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必修课以70分为及格,其余课程以60分为及格。
3.考试结束后十五日内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并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课程成绩录入。
六、试卷装订
凡考试课程试卷或调研报告或课程论文要求统一整理装袋,包括:
1、试题
2、试卷或调研报告或课程论文
3、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4、成绩单
七、考试相关材料的归档
1.任课教师于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试卷袋(内含成绩单、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或论文、调研报告等)交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由所在学院负责保管。
2.入录系统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下载后,加盖所在学院公章,交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一份、学生所在学院一份分别存档。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地址:舜耕校区办公楼809
联系人:李斌 崔霞
联系电话:82911146




附件1:2014-2015(2)研究生期末考试集中安排表
附件2:2014-2015(2)研究生随堂考试汇总表



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6月25日


  附件1: 研究生期末集中考试安排.xls
  附件2: 2014-2015(2)研究生期末随堂考试汇总表0625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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