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学校决定制定各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培养方案基本原则、基本内容
详见《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政研〔2013〕19号)。
二具体安排
1.
博士授权学科专业及所在学院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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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授权学科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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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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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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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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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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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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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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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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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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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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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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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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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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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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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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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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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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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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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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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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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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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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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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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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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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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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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着宽口径人才培养的原则,各有关学院尽量按照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
3.
各有关学院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格式要求,于2014年1月10日提交各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初稿。联系人:王丽萍 邮箱:wanglp@sdufe.edu.cn
研究生部
2013
年12月17日
附件1:政研[2013]1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