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政研〔2013〕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研究生2019年优秀科研成果统计与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科研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的限于本专业领域内的专利、论文、著作、课题等成果。
2.科研成果必须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注明“**年级**专业学生”。
3.科研成果作者必须是成果的实际完成人,不得剽窃、抄袭他人成果。
4.科研成果应是2018年11月1日-2019年11月20日正式发表的研究成果。
三、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登记表》并附成果复印件;
2.各学院对申报的学生科研成果进行审核汇总,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材料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确定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名单并公示;
4.学校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政研〔2013〕15号)文件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发放奖金。
四、报送材料:
纸质版:《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登记表》、《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优秀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成果复印件等材料。
电子版:各学院将《登记表》、《汇总表》以压缩文件发至邮箱scdyjs_999@sina.com(请以“XX学院2019研究生科研成果”命名格式发送)。
报送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444
报送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上午9:30-11:30(现场审核)
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附件.zip
附件内容:1.《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登记表》
2.《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
3.《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政研〔2013〕15号)
4.《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政科〔2015〕7号)
5.《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补充规定》(政科〔20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