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要求,2023年省教育厅拟继续安排科教产教融合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支持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根据《山东省科教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报送2023年科教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需求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联培单位
各学院应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以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为任务,以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准则,根据学院学科发展规划,综合考虑与现有联培单位的沟通合作情况、校外联培导师队伍建设情况、研究生培养投入力度和配套措施等情况来确定2023年研究生联合培养的意愿单位。各学院科教产教联培单位限报1个。
二、材料报送
1.2023年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申请报告。每个拟开展联培工作的学院报送一份,内容应包括合作基础、协商情况、联培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联培招生数量、制度建设等。
2.2023年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申请表。分联培单位填写。(附件1,对方单位暂时不用盖章,学校审批通过后统一联系对方单位盖章)。
3.合作协议。分联培单位提供。
4.学院和联培单位现有的研究生联合培养相关制度文件。
三、报送方式
请将相关材料于12月12日前发送至scdyjs_999@sina.com,联系人:刘若斌,13964199199。
附件1:《关于报送2023年科教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需求的通知》
附件2:《山东省科教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鲁教研发〔2022〕2 号)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