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5日 来源:杨建军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23〕4号),现将有关项目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19年、2020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1年立项建设、已超过建设期一半且达到结题要求的,可参加本次结题。

(二)2018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

二、结题方式

项目结项由研究生院集中组织,并形成本单位结题工作报告,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将对项目结题情况进行抽查。

(一)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课程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含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国家级课程、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文字案例或视频案例等形式结题。入选国家级案例库的(如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高水平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二)材料报送。

申报结题的项目,需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sdei.edu.cn:8317/Login.htm,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上传佐证材料。

三、工作安排

(一)2023年6月30日前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参与项目结题工作,及时登录项目管理系统(具体项目结项名单见附件2)。

(二)2023年7月31日前项目负责人登录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并上传佐证材料。

(三)2023年8月7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出具专家审查意见。

(四)2023年8月15日汇总结项项目材料上报教育厅。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2911596

项目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王老师、赵老师、韩老师

技术支持电话:89701233、89701715、13059103066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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