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教育部学位中心2023年主题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2日 来源:杨建军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主题案例征集工作的函》(学位中心函〔2023〕27号)(附件1)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主题案例征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征集主题

2023年主题案例征集设立“走出去”“区域协调发展”“中国传承”和“大国智造”四个主题,开发上述主题在理念、制度、实践等方面的高质量案例资源,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理论与实践成果。

二、征集方式

1.征集对象

本次主题案例征集,面向全国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采用“首席专家负责制”,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较丰富案例开发与教学经验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作为首席专家,牵头组建工作团队,进行项目申报, 团队成员建议3-5人。每位专家参与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

2022年主题案例还未结项的不可再以首席专家申报。

2.征集类型

征集的案例类型分为“教学型案例”和 “研究型案 例 ”。“教学型案例 ”需突出文字可读性、教学适用性、构思巧妙性、思考启发性,并配套教学指导说明书,明确教学目标,设计启发性问题,给出案例分析的逻辑路径,合理引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成果形式包括“文字案例”“小微案例”“视频案例”,以“文字案例”为主。“研究型案例”需突出学理价值,重视实践总结,强调理论凝练与创新,鼓励创新研究范式,探索编写“案例研究论文”等,以实现同一主题案例的深度开发和研究。

3.征集数量

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不超过6个,同一主题推荐的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原则上每个项目的成果总数不超过5个。

三、申报流程

1.材料提交

请项目负责人填写“2023年主题案例征集项目申报表”(附件2)提交所在学院审核,各学院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和“2023年主题案例征集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12月18日下午14:30前将Word版和扫描版签字盖章的附件2和附件3打包发送到邮箱scdyjs_999@sina.com。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2023年主题案例征集项目申请材料”。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五份、汇总表一式一份送至燕山校区办公楼425房间。

2.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将统一组织专家评审,推荐不超过6个申报项目至教育部学位中心。

3.线上申报

推荐至教育部学位中心的项目,12月26日前统一组织推荐项目进行线上申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审验收

1.立项评议

立项评议包含专家评议、案例专家委审定、公示等环节,评议专家将从主题案例项目首席专家及学位中心案例专家库中遴选。

2.中期交流

拟于2024年7月开展项目中期交流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结项验收

结项验收包含专家评议、案例专家委审定、收录入库等环节,学位中心将视情况对优秀成果进行资助奖励。结项验

收工作拟于2024年10月启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1.首席专家须对申报材料及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为原创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

2.学位中心将大力推动优秀成果的宣传推广和教学使用, 包括:在“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网站“主题案例成果专题”集中收录和展示主题案例项目成果,并从中选树典型汇编成集;部分优秀成果的首席专家将被邀请在案例建设国际 研讨会等会议作专题报告;部分案例成果将被遴选制作为“精品案例课堂”视频。

3.联系方式:杨老师 电话:82911596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主题案例征集工作的函

2.2023年主题案例征集项目申报表

3.2023年主题案例征集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研究生教育案例中心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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