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度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8日 来源:陈则敬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水平,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等表扬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开展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等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十佳导师

我校可推荐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8名、山东省十佳导师2名。各学院推荐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不超过1个。

推荐人选应为我校专职在岗研究生导师。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从本届及往届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中择优推荐。省级十佳导师从当年或往年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中推荐。

二、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和十佳导学团队

我校可推荐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2个、山东省十佳导学团队2个。

推荐对象应为我校研究生导师组与其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组成的导学团队。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从本届及往届校级优秀(卓越)研究生导学团队中择优推荐。省级十佳导学团队从当年或往年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中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和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对象必须符合《推荐参考条件》(附件1)中的的规定和要求。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在教育教学、指导研究生过程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近五年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国家及山东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导师出现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原则上,优秀研究生导师、导学团队主导师不重复推荐。往年已获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导学团队表扬的,不重复表扬。

(二)推荐人员向一线导师和工作人员倾斜。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严格程序、严守标准,确保申报人(团队)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各学院要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突出,真正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

四、评选及推荐程序

(一)申报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者,须填报《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2);申报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的,须填报《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附件3)。同时附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支撑材料含首页、目录页和材料页,装订成册)上报各学院。

(二)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认真审查各类《推荐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并把各类《推荐表》、《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5)和相关支撑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名单。

(四)拟推荐名单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推荐人选向省教育厅提交省级推荐材料并进行网上申报。

(五)材料报送

1.《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2)、《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五份,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加盖单位公章;《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支撑材料(复印件,支撑材料含首页、目录页和材料页,装订成册)纸质版一份。

已参加2023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卓越导学团队评选的无需再次提交支撑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其中学院命名格式:XX学院省级优秀导师等推荐材料;申报人申报材料命名格式:XXX(姓名)省级优秀导师申报材料、XXX(学科方向名称)省级优秀导学团队申报材料。

2.学院指派专人集中报送和发送推荐材料,不接受申报人个人提交的材料。8月29日15:00燕山校区办公楼442房间收取纸质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daoshiguanli202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则敬

联系电话:88525292

邮箱:daoshiguanli2021@163.com

附件1:《推荐参考条件》

附件2: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附件3: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

附件4: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

附件5: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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