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及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山东财经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拟在2023年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附件2)以内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均须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单价1000元以上或批量5万元以上)、服务和工程,各部门(单位)上报后由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汇总,达到限额标准的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使用科研经费采购科研仪器设备预算5万元以下的无需编报政府采购预算,车辆租赁服务、印刷服务等须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二、编报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申报工作,及时把2023年政府采购计划相关申报要求传达到全部有采购需求的人员,合理确定2023年政府采购需求,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准确、全面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已上报的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不得变更。
2.申报时,品目编码一律按照采购目录中最末级品目填写。使用科研经费申报的政府采购预算,由所在部门(单位)汇总后在系统内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3.申报通用设备、家具(办公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投影仪、数码相机、碎纸机、办公家具等),需符合《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附件3)数量上限及价格上限要求。配备上述办公设备和家具需经资产管理处系统内审批通过。
《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参考配置表》(附件4)提供了部分办公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办公家具的型号和配置供申报时参考,直接选择即可。若附件所提供的设备不符合需要,可自行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wssc/sdszfcg/)选择品牌型号填报。为及时满足各部门(单位)使用需求,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在政府采购预算获批后,即时进入采购流程。
4.各申报人、申报部门(单位)务必加强前期市场调研和项目论证工作,政府采购需求应科学、详实,需与采购预算一同填报。项目中的货物、工程、服务类项目需分类填报(货物类项目中不得含有工程或服务类项目,以此类推)。项目中执行政府批量集中采购的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投影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空调)需单独填报。
三、审批与实施
1.申报信息化项目需经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审批。
2.实验室建设项目需经实验教学中心申报。
3.空调采购需经总务处审批用电负荷后方可申报(需上传审批后的用电审批表)。
4.基本建设和100万以上维修改造工程经校区建设规划项目审批后报基建处实施。
5.水电暖维修及100万以下装修工程经校区建设规划项目审批后报总务处或圣井校区管理办公室实施。
6.消防、监控工程报安全管理处或圣井校区管理办公室实施。
7. 车辆租赁服务报总务处实施。
四、编报流程
1. 时间:2022年11月16日8:00--11月21日18:00。申报截止后,申报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申报。
2.各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申报人通过浪潮GS财务系统线上填报。具体申报流程及要求详见《山东财经大学政府采购预算申报系统操作手册》(附件5)。
3.请各部门(单位)及协同审批部门从班子成员中确定一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负责人,同时确定一名本部门(单位)经办人(申报人),填写《部门政府采购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6)。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件11月11日17:30前发送至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邮箱zbcgb@sdufe.edu.cn。
4.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完成负责人审核后请将采购预算表格导出,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件11月25日17:30前发送至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邮箱zbcgb@sdufe.edu.cn。
联系人:贺庆庆;联系电话:88583197(63197)
附件1: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及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附件2: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pdf
附件4: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参考配置表.xlsx
附件5:山东财经大学政府采购预算申报系统操作手册.docx
附件6:部门政府采购人员信息登记表.xlsx
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