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开展前应先事先公开采购意向,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日。政府采购意向应当明确具体采购品目和简要技术规格,确保供应商能够通过采购意向提前了解采购项目情况。
已发布的采购意向可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看。
政府采购采购意向公开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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