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党总支: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认真做好2011级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学校党委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2011级新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新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作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2011级入学新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作。新学期开始,要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对新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以学习《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使新生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等基本知识有初步的了解和掌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专兼职组织员要带头为新生上党课,采取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入党热情,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做到早选苗,早培养。对在高中时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党支部要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提出要求,继续做好培养工作。
二、切实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新生党员报到后要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各党总支要指派专人统一负责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接收登记、审核保管工作。新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须持有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外考生的介绍信抬头为“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省内考生的介绍信抬头为“山东财经大学(筹)党委组织部”、“山东经济学院党委组织部”、“山东财政学院党委组织部”。对不符合规定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或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缺一者,所在院部党组织需及时通知学生本人,按规定补办后再予以接转。
三、重视做好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工作
各党总支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安排专人对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团组织推荐意见、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训情况、思想汇报等。
二是档案材料是否真实。认真核查材料的时间、内容、字迹等,查验有关证件是否与材料相符,有无涂改及造假现象。
三是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属不在学习、工作单位培养发展;发展单位是否具有吸收预备党员资格;培养期、发展时间、入党人年龄是否符合《党章》规定等。
党委组织部将在各党总支审查的基础上,对学生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集中复审。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学生党员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委组织部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通知学生党员所在院部接转组织关系,及时将学生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档案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开展新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档案材料审核工作,加强领导,责任到人,严格审核。请于11月中旬将本单位开展新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情况书面报告报送党委组织部。请于
10月
14日前
将新生党员档案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审查结果报告、《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统计表》和《2011级新生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报送党委组织部(燕山校区办公楼315房间,电话:88525927)。
附:1、《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统计表》
2、《2011级新生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山东财经大学(筹)党委组织部、党校
2011
年9
月23
日
附件1:
2011级新生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2:
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统计表.doc